1)第三十三章 格雷伯克的智慧_混迹在霍格沃茨的路明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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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轰——”

  查林十字路口,突然传来一声爆炸声。

  大街的伦敦市民纷纷停下脚步,疑惑的看着四周。

  周围没有任何的异样,不少人抬起头,看着天明晃晃的太阳疑惑不解。

  事实证明,驱逐麻瓜咒语很好用,但是它不隔音。

  破釜酒吧内,格雷伯克揉了揉自己的拳头,走向砸塌了一面墙的路明非把他扛了起来。

  路明非看样子昏了过去,脸还留着一个逐渐乌青的拳印。

  “呵呵,狼人王?”格雷伯克不屑的笑了笑,转头看向拿起魔杖的汤姆“怎么?你想和我动手吗?”

  汤姆抓着魔杖的手有些发抖,他只是一个酒吧老板,相比于战斗他更精通生活魔法。

  让他打扫卫生做做饭他能挥挥魔杖就搞定,但让他对抗一头狼人,还是狼人中的佼佼者就有点难为他了。

  可他没有退缩,而是坚定的踏出了一步。

  “哦?胆子很大啊。”格雷伯克刚想动手没想到汤姆居然像没看见他一样从他的身边跑了过去。

  “喂!站住,你们酒钱还没给!”汤姆追着跑向了酒吧后门。

  格雷伯克沉默了一会,“切,怂包。”

  他踏着六亲不认的步伐从酒吧里走过,从正门离开。

  酒吧的熟客们噤若寒蝉,没有人敢出手阻止。

  一个壮汉背着一个看去被打到昏迷的年轻人怎么看都不像是善茬。

  实在是格雷伯克的体型太有威慑力,让想见义勇为的路人不得不退败。

  路明非幽幽睁开眼,看着距离自己时远时近的健壮臀部叹了口气。

  没错,他没有晕过去,他是在装晕。

  之前汤姆打算动手救他,也是他悄悄打手势制止的。

  他真的太难了,不就是想好好过个日子吗?怎么还能被入室抢劫呢。

  别人被抢劫,要么劫财,要么劫色,他到好,直接被人抗走了。

  还是大白天就被人扛着走,你们干坏事的不能晚来吗?这样他心里也能好受点,起码不社死啊。

  被狼人悬赏他没想到,也没想到居然真的有人门抓人,但是既然出现了,路明非就想着一劳永逸,从源头解决麻烦。

  “等我找到那个罪魁祸首,一定把他骨灰扬的均匀点,也算对得起我丢失的面子了。”

  路明非默默的想到。

  其实……路明非是吃了没见识的亏。

  狼人首领芬尼尔.格雷伯克,魔法部榜有名的通缉犯,正常巫师谁没见过他的照片?

  可路明非没见过,他哪知道这个亲自动手的狼人就是首领?没见过这么没牌面的首领。

  他要是早知道,直接就把这狼人干趴下了,狼人的身体素质再好能有混血种强?

  要知道混血种那可是人均拳力八百公斤朝的狠人,而且大小脑发达,打一个狼人还不是轻轻松松?

  虽然路明非不会魔法,但是他又言灵啊,一发[君焰]就能把这个狼人连带着破釜酒吧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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