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九十三章 大汉新朝的基本国法_三国小兵之霸途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姓,都是其家园尽被董卓贼兵焚毁的百姓,如果把他们引导回原来的住处,还得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助他们恢复家园。[~]放着城内许多被迁走的百姓的房不利用实在是说不过去。

  不过,全城百姓,不管原来有没有田地,所有能够进行耕种劳动的人。都会给他们分派田地,让他们去耕作。有田地的,暂时让他们去耕作原来的田地,不够,可以与再调拨一些田地给他们耕作,多的,耕作不了那么多的地主之家的田地。自动收归新汉廷官府所有,再分派给没有田地耕作的百姓。反正,洛阳方圆几十上百里的地方,都适合耕作,没有理由任由那些田地丢荒的道理。准确来说,现在,洛阳城内外,包括地产、房产什么的。都暂归官府所有,等到一切都统计清楚之后,属于原居民所有的地产、房产。留下足够他们居住、耕作的地方田地,别的,也全收归官府所有,进行统一的分配。

  如果是一般时候,如此做,肯定会引起许多的人反对争纷,但是,经历过一次董卓的洗掠,几乎使得他们失去所有的情况之下,这种政策。还是没有太多的人敢多说或反对的。

  但这种政策亦只是暂时的,刘易现在如此做,只是尽可能的给予广大百姓一个公平的生活起点,让所有的人都可以进行自力更生,等到春耕过后,所有的百姓都可以靠自己活下去之后。或许还要做出一些土地调整,以确定今后那些田地归谁所有。后世的分田到户,刘易觉得在如今的情况大势之下,还是可以实施的。到最后分好田地,百姓们要怎么样处理处置分给他们的田地,那就是他们自己的自由了。

  只是,绝不允许田地丢荒的情况发生,因为现在可不是后世,不耕作可以到别处去打工,可以赚钱卖粮,如今的大汉,可没有太多工业,没有太多别的工作可以让百姓去谋生,所以,发展农业是振兴大汉的基本,什么都不要说,第一点就是要百姓人人都有粮可渡日。将来若有人有别的出路谋生,分给他们的田地,可请人耕作,或者可卖给别人,但无论如何都不能够使其丢荒。这一点,是硬性规定,凡一年时间不耕作的田地,到时候又将收归官府所有,任何人不得有异议。

  当然,在分配田地的时候,亦不是采取平钧分配制,是根据百姓个人的劳动力,采取一种多劳多得的制度,可耕作一亩的,便领取一亩,若有能力,能够耕作十亩,也一样把田地分配给他。如此,可大大的激励百姓多耕作田地。另外,如果现在领多了,今后无力耕作那么多(是指没有确定落实田地归谁所有之前),又或者不想耕作那么多了,还得把多余的交还官府,好让官府另外分配给别人去耕作。当确定落实分田到户

  请收藏:https://m.bqq9.cc

(温馨提示: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