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第一百四十七章 连杀三将_三国小兵之霸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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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丑单手举起带血长矛,拍马在两军阵中来回奔驰,以另一手擂着胸前的衣甲,大声喝道:“这便是你们乌桓人的将军勇士?还有没有更厉害一点的武将?出来与文丑一战!”

  文丑可能不认识金继树,可是乌桓人当中却几乎人人都认得,知道金继树可是蹋顿非常器重的一个大将,要不然也不会派他作为代表出阵与新汉军对话了。但是,这才几招?居然就被这个汉将杀了?一时间,乌桓军阵当中,鸦雀无声,静悄悄的看着文丑在阵中张牙舞爪。

  “可恶!汉将竟然如此猖狂,敢杀本王大将!”蹋顿亦看呆了眼,他知道金继树武艺不错,就算打不败汉将,逃回来也不成问题的,谁想这么轻易就被这个叫文丑的汉将给杀了?他一时间,不由有点气恼愤怒。

  其实,现在他们离文丑还有点远,并没能看得清文丑的容颜,如果他们能够近看文丑,那么一定会认出文丑是谁。

  文丑的名号,在乌桓人当中并不算响亮。甚至名不见经传。可是,文丑在小狼谷露过脸。与乌桓人交战过。饶幸逃回去的乌桓骑兵,曾提起来汉军当中,除了让他们惊怕的刘易之外,还要另外几员猛将,都是凶残的杀人不眨眼,在他们军中冲突如入无人之境的大将。最帅气的赵云,以及最丑的文丑,是他们记忆犹深的人。他们虽然不知道名字。却把这两人的容貌说成两个极端,最能让乌桓人记住。

  所以,这也要怪金继树不长记性,一时间没有记起汉军当中还有这么一号让他们乌桓人胆颤心惊人物。

  蹋顿也还不自知,他喝道:“谁给本王去斩了那个汉将?”

  乌桓人,不,其实大多的异族人。都有着好勇斗狠的习性。阵前斗将,他们也是非常喜欢的,特别是他们异族人当中,自以为他们很强的人。他们喜欢在万众瞩目的情况之下,斩杀敌将,然后接受他们族人的万众欢呼。接受自己族人的膜拜。事实,异族人,他们族中的首领,也大多是通过这样的方式来获得族人的认同,获得族人的尊敬。只有让族人都认同他是最强的人。他们才可以真正的成为一族首领。这个,亦是异族人弱肉强食的基本原则。强者为王。

  因此。蹋顿一发话,当场便有几个乌桓大将请战。这可是一个向自己族人展示他们实力的机会,是他们提升在族人当中的威望的最好时机。连蹋顿大王都器重的金继树都死在这汉将手上,由此足可以看得出这个汉将的强横,如果他们谁可斩杀这个汉将的话,那么他们岂不是更加的厉害?

  其中,有两个乌顿将领,他们不待蹋顿点将,就拍马出阵,直往文丑冲杀过去。

  不过,当这两将冲近文丑还有几十步的时候,互相也发现了对方,一将急道:“朴应!这汉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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