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21章 成与不成,他一句话的事_重生:从薅卢布羊毛到强国大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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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瓶酒,直接分成了三杯。

  不过,三杯都没倒满。

  毕竟,玻璃杯装得挺多的。

  哈德罗娜说:“我能理解你们郭嘉,你们太不容易了。”

  “当初50年代的时候,因为油气资源太缺乏,你们的汽车都是挂着煤气包上路的。”

  “郑潇,干一杯吧!庆祝我们相识!”

  哈德罗娜举起了高脚杯。

  郑潇有点头皮发麻。

  “夫人,我酒量不是太好。恐怕这一杯喝下去,就会醉倒了。”

  一杯白酒3两多。

  而且还是53度的高度数。

  一口闷了,真有可能会马上醉过去。

  最关键的,那不是浪费吗?

  这一杯酒可是六十多块钱呢。

  哈德罗娜微微一笑说道:“没让你一口喝下去。可以慢慢地浅酌。”

  “这么好的酒,一定要慢慢地品。”

  她说着,举起杯子来喝了一口,一副陶醉的样子,显然是将酒液放在了舌头下面细细品尝滋味。

  郑潇看了,很是敬佩。

  不管什么样的白酒,再怎么高级名贵,可它的滋味对于不爱喝的人来说都是差不太多的。都是很辛辣,还带着点苦涩。

  一口吞下去,都仿佛吞下一道火线。到了胃里,“轰”的一下弥漫全身。

  “来,跟我学!你很快就会迷恋上这种滋味的。”哈德罗娜向着郑潇举了举杯。

  郑潇只能是硬着头皮端起了酒杯。

  为了给哈德罗娜留下好感。

  他也只能是拼了。

  “好的!我也试一试,但愿我真的抵得住酒香的冲击。”郑潇微笑着说道。

  郑潇也有样学样,举起高脚杯和哈德罗娜碰了一下,小饮了一口,含在嘴里。

  好辣……

  整个味蕾都好像被点燃了一般。

  压在舌头下面品评,仍然是有点儿呛不住这股浓郁的酱香味。

  郑潇还是觉得,喝白酒的话,绵柔型的可能会更好一些。

  茅台这玩意,还是有点儿无福消受。

  虽然把白酒含在嘴里滋味不是那么好。

  郑潇还是得装出一副风轻云淡的优雅来。

  “怎么样?你感受到这酒的妙处了吗?”哈德罗娜又浅酌了一口,在口腔内品味之后,咽下了肚。

  郑潇点点头,笑着说道:“滋味的确是非常棒。”

  “入口辛辣,回味甘甜!”

  哈德罗娜一拍手,说道:“说得真的是太好了。”

  “我喜欢茅台。”

  “我想,我们应该在屋外,看着飘飞的大雪喝酒。”

  “就像你们龙国古代的大诗人那样,也是一件浪漫唯美的事情。”

  塔利亚也是笑着凑趣:“龙国的古代出过一个有趣的诗人,非常的喜欢喝酒,人们都叫他诗仙。”

  郑潇则是顺势用露西亚语朗诵了一遍李太白的将进酒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这首诗曾经被翻译成多国语言,算是在世界范围内流传甚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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